【小编帮忙】“住房那些事”系列报道: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如何提速?-凯发官网首页

[编辑:冀红]

4月26日起,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这意味着全国人大再一次聚焦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断为加装电梯“提速”,让老旧小区更宜居。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是百姓生活中的“关键小事”,更是紧连群众福祉的“民生大事”。记者调查发现,老旧小区有加装电梯需求的单元楼栋存在“众口难调”的问题,如何解决?来看看我市广乐南小区的“装梯”经验。

a 议事协商,和谐邻里

4月26日,记者走进丛台区柳林桥街道中柳一社区广乐南小区。春日里,广乐南小区一排排整齐的楼栋格外亮眼,玻璃罩住的新式电梯镶嵌在单元楼道里,电梯与楼栋完美融合。

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一共22个单元,目前一共加装并投入使用了12部电梯,成为全市成片加装电梯的小区。如今,安装电梯后,业主“一键直达”家门口,不用再为爬楼梯而气喘吁吁了。

然而小区加装电梯并非水到渠成,当初,不同楼层拿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是如何解决争议并达成共识的呢?

广乐南小区始建于1999年,有265户居民,加上小区邻近滏阳河及龙湖公园,有80%的住户是老年人,在这里养老很舒适。很多业主舍不得这里的老房子,不想搬进高楼层带电梯的房子里。

老年住户多,年岁越来越大,大部分人“装梯”意愿强烈。“谁没有老去的一天?安装电梯,现在看是方便老人,但未来就是方便我们年轻人,为什么不支持?”“一层、二层说不需要电梯,安装电梯有噪声。”社区副主任张蕾回忆,业主商量决策时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这些分歧,大部分是在中柳一社区“事议厅”商议解决的。由于增设电梯是对于既有房屋的改造建设,不可避免会对相关业主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不同业主基于不同的生活习惯、居住楼层等差异,对于加装电梯事项存在很大争议,尤其是低层业主和高层业主的“意见相左”最为典型。

“当时设计公司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不影响低层的采光,一层、二层业主不用分摊任何费用,再加上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做思想工作,最终低层业主同意安装电梯。”张蕾介绍,这样及时化解了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分歧,促进居民就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及补偿、电梯选型、后续维护管理等达成共识。

为解决居民议事分歧,根据《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广乐南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员由每单元的单元长、每栋楼的楼长推举产生,代表居民议事。广乐南小区的很多事都是业委会组织居民协商解决的,有事商量着来,邻里才能和谐。

“大家做了这么多年邻居,互帮互助是应该的。”张蕾记得低层业主最终同意安装电梯,也是出于邻里关系和谐考虑。当时,安装电梯的单元征得了全部楼层业主的同意。

b 对症抓药,设计施工很关键

广乐南小区近两年开展了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在这期间同步进行。雨污水管网、消防设施、休闲广场、停车位从无到有建设完成,解决了小区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广乐南小区的电梯嵌入楼栋单元中,不影响住户采光和通行,有的单元从1层开始乘梯,有的单元从1层半开始乘梯,有的单元则在3层架设连廊……

之所以有这些情况,源于业主的不同要求。电梯安装公司了解住户意愿后,根据楼体空间推出设计方案,“确保加装的电梯安全美观,也要确保加装电梯不影响既有住宅、小区的整体安全和美观。”电梯安装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广乐南小区直接采用了不影响楼梯安全、美观及舒适度的综合设计方案,有的电梯甚至在外面看不出,与楼体完美融合。电梯安装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部分单元的楼体正好有安装电梯的空间,让电梯藏进了楼体里;部分单元施工时不破坏墙体,架设连廊,更为安全;也有部分单元用玻璃盖住箱体,不会影响住户的采光、视野。”

“电梯运行及维护费用由业主分摊,谁用电梯谁出费用。”电梯安装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咨询了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每年的安装补助不同,目前,正在加快研究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进一步畅通办理程序。

c 加装电梯,法律有依据

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设电梯是其中重要的改造项目。如果协调无果,仍然存在分歧,如何用法律解决问题呢?记者采访了河北锦厦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玉鹏。

孙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参与表决的范围由原物权法的全体业主参与表决修改为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门槛,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事项在业主共同表决时能够顺利通过创造了有利条件。”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结合最高法典型案例,虽然民法典未明确加装电梯属于哪一类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但认为加装电梯事项属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意见在实践中占据主流,各地在加装电梯事项表决时基本按照民法典此条规定进行操作。

孙律师介绍,加装电梯事项属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据此,对于加装电梯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孙律师说:“相邻关系是法定的,不动产权利人在非使用邻地就不能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正常使用时,有权在对邻地损害最小的范围内使用邻地,邻地权利人不能阻拦。”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法可依。业主应当本着友睦邻里、团结互助的精神,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同时,在加装电梯时,应当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充分协调照顾各楼层居民利益。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曹楚琦/文 范文平/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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